北知院【以案释法】涉外国国家标志的商标 如何推定“外国政府同意”?

2020年1月7日

作者:陈叶简  原文链接 2018年,日本医事物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第29294619号“nihon medi+physics”商标,指定使用在第5类的“人用药;医药制剂;医用诊断制剂;医用放射性物质;医用同位素”商品上。 2019年3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为申请商标含有的“nihon”一词为日本国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及使用。日本医事物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服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起诉理由如下:一、诉争商标的显著部分是“medi+physics”,整体与日本国名不近似。二、诉争商标已在日本获得注册,应视为日本政府同意使用“nihon”一词。三、在先司法案例已表明,类似商标可以获准注册。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nihon medi+physics”标志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在诉讼期间,原告提交了经过公证认证的日本国特许厅出具的诉争商标在“人用药;医药制剂;医用诊断制剂;医用放射性物质;医用同位素”商品上获准注册的文件,注册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 近日,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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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施行: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

2020年1月4日

关键词:知识产权,外商投资法 据了解, 我国将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平等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具体规定摘编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摘编) 第三章 投资保护 第二十二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取得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对币种、数额以及汇入、汇出的频次等进行限制。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和香港、澳门、台湾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汇出。 第二十三条 国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执法,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平等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 此外,《实施条例》细化了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等有关的过渡期安排,保持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稳定。明确了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保持港澳台投资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并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条例》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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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献词:做知识产权事业追梦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2020年1月2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2020年1月1日 原文链接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告别2019,迎来2020。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我谨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致以新年的祝福,向所有关心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和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谢意!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岁月流金,70年沧桑巨变,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缔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知识产权”从一株充满希望的幼苗,栉风沐雨,茁壮成长,如今已是大树参天,叶茂根深。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今日的成就都源自于昨日的奋斗。2019年,我们过得一如既往地充实,走得一如既往地坚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再谱新篇。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更大力度推进费用减免、材料简化、流程优化,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有了更多获得感;总书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并由中办、国办印发实施,为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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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现在有153个缔约国 PCT缔约国(截止2019-12-30)

2019年12月29日

PCT——国际专利体系 专利合作条约(PCT)方便申请人在国际上寻求对其发明的国际专利保护,帮助专利局作出专利授予决定,便利公众查阅这些发明中涉及的丰富技术信息。根据PCT提交一件国际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同时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寻求对其发明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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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公告(第338号)

2019年12月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 告 第三三八号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要求,为了完善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作如下修改: 关于修改《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公告(第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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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服务

2019年12月1日

为国内,国外申请人提供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服务,包括商标近似查询,商标注册前分析,商标公告,替代通知书派发,商标注册证邮寄,商标全程通知,商标终身监测。 市宁波万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干景万文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拥有:北京,宁波,义乌,河南,新疆,厦门,青岛,广东等各地办公室; 公司内设:设计部,法律部,项目部,业务部,综合事务部,办公室等部门,称为齐备,力量强大; 主要提供:商标设计,国内外商标代理,行政诉讼,罚款维权,海关备案,贯标认证,项目申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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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讲座!——商标抢注案件与诚实信用原则运用的司法实践

2019年9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企业商标品牌保护意识,规避商标抢注等侵权行为的发生,中国(宁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品牌指导站决定举办“商标抢注案件与诚实信用原则运用的司法实践”主题培训。 一、培训内容 商标抢注案件、诚实信用原则运用、如何防范商标侵权等。 二、参与对象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相关人员。 三、时间和地址 1. 时间:2019年9月27日下午1:30-2:30 2. 地点:宁波市高新区研发园B3楼一楼BLUE426咖啡馆(知识产权主题) 活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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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8616212号“核心力”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2019年9月26日

  关于第28616212号“核心力”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121018号       申请人:宁波高新区核心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委托代理人:宁波市万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8616212号“核心力”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等全部复审服务上,系其对代理服务项目上的商标申请,并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不致产生不良影响,故并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康陆军 孙萍 李泽然 2019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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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品牌指导站联合万文等单位举办欧盟知识产权实务培训

2018年1月24日

2018年1月23日,由由中国(宁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品牌指导站、宁波市万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法国IPSIDE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的欧盟知识产权务实培训顺利举行。 该培训会由中国(宁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联合主办培训会在主讲人激情的演讲和与会人员热情的问答气氛中圆满结束! 培训原定于下午1:30开始,有些企业与会人员不到1点便早早到场了,甚至有企业专门从青岛、苏州等地赶过来学习,虽然部分企业临时有事来不了,但还是抵挡不住参会人员的热情。 会议开始由中国(宁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主任张国成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长郎旭霞分别讲话,张主任和郎局都对高新区品牌指导站的工作内容和作用进行了说明和肯定。 紧接着由万文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总经理邱燕波对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的重要性和操作实务进行了详细讲解,包括贯标的概念、范围、好处和流程等。企业知识产权风险主要是人员风险、市场风险、采购风险和研发风险,贯标能有效避免相关风险,为企业节约成本。万文知识产权有丰富的贯标辅导经验,为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的同时还能起到宣传作用。我们希望:5年前贯标从无到有,5年后贯标从有到无(无处不在)。 此次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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