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一个品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最先想到的应该是该品牌的主营业务类别。其次,极具辨识度的商标也会浮现在脑海之中。在我国,商标的历史非常悠久,有些商标穿越一整个世纪,现今还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一个简洁鲜明的商标对品牌的发展有着诸多助力。想当然地,对于任何一个有着长远战略眼光的公司,商标都是他们关注的焦点。正因如此,许多著名公司之间都曾因为商标展开过激烈的拉锯战。”

国美电器涉猎其他行业,遭遇国美酒业阻拦

       国美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美酒业”)由武玉杰于2014年在山东日照市注册成立。但国美酒业旗下的“国美酒”商标,历史还要悠久不少。2003年5月30日,自然人赵秀兰提交第3574427号“国美GUOMEI”商标申请,并于2005年1月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上,目前,该件商标仍处于有效状态。

2009年10月,赵秀兰将该商标许可给浮来春酿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浮来春公司)使用,期限自2009年10月8日至2015年1月13日。2015年,赵秀兰正式将该商标转让给武玉杰,并成为国美酒业董事。据了解,武玉杰做酒类销售起家,浮来春公司为其投资的公司之一, 其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后武玉杰在第33类上陆续申请了包含“国美”或“GUOMEI”字样的商标多达100余件,大部分商标仍处于有效状态。

2015年5月,由黄光裕在2001年5月创办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美控股)宣布进军酒类零售行业,其准备着重打造的品牌名为“国美酒窖”。2015年6月5日,国美电器提交了4件商标申请,分别为第17129464号“GOME CELLAR LA CAVE GOME”商标、第17129465号“GOME CELLAR”商标、第17129466号“GOME LA CAVE”商标、第17129467号“GOME LA CAVE”商标。针对国美酒业的多项商标,国美电器提交了撤销申请,但是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均认为申请无效。国美酒业的第3574427号商标至今也仍然正常使用着。

可以想见,国美电器想要在酒水市场打开局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到底谁是“王老吉”?

       说到最受消费者关心的商标之争,应该就是闹得沸沸扬扬的“王老吉”归属案了。由加多宝集团运营的“王老吉”凉茶曾是中国凉茶行业无可争议的巨头,市场份额常年保持第一。但从2005年起,加多宝与王老吉实际控股方广药集团围绕商标使用期限一事纷争不断,最终加多宝方面败诉,2012年不得不更换产品名为“加多宝”。此后加多宝元气大伤,市场份额逐渐被王老吉超越。

虽然更名为“加多宝”,但其与广药集团的官司却一直持续到现在,双方在商标权、广告语、包装风格上都各有争议。双方对“怕上火喝XXX”该广告语的纠纷可追溯至2012年,由广药集团对加多宝发起了不正当竞争的诉讼。在一审判决中,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等广告语。加多宝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广药集团主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和“怕上火喝XXX”不是知名商品的特定名称,加多宝的被诉广告行为不会造成市场混淆,并不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通过这一系列的诉讼活动,加多宝逐步解决了官司纠纷,上市也指日可待。

“大耳朵图图”商标谁有权使用?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制作的《大耳朵图图》系列动画片中的卡通人物形象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自2015年起,“大耳朵图图”品牌运营方上海上影大耳朵图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大耳朵图图公司)与福建欧美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欧美龙公司),围绕一件与“大耳朵图图”卡通人物形象同样具有“大耳朵、圆脑袋、头顶12根头发”等特征的第6704538号图形商标(下称诉争商标)产生了纠纷。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欧美龙公司申请注册诉争商标损害了速某某对美术作品“系列动画片《大耳朵图图》人物造型设计”(下称涉案作品)享有的在先著作权,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最终得以维持。

实际上,这并不是大耳朵图图公司与欧美龙公司之间第一次商标纠葛。早在2010年,大耳朵图图公司针对欧美龙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申请注册的第5723405号“TUOTU及图”商标提出异议。后经异议复审、一审、二审行政诉讼及原商评委重审,该商标最终未被核准注册。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案证据显示,涉案作品登记日期早于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可以初步证明速某某对涉案作品享有在先著作权,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速某某系涉案作品著作权人,而大耳朵图图公司作为涉案作品的被许可使用人,属于涉案作品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据此请求宣告诉争商标无效。诉争商标与涉案作品构成实质性近似,且涉案作品早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通过《大耳朵图图》系列动画片传播,并于2006年间获得多项荣誉,故涉案作品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已公开发表,欧美龙公司完全具有接触涉案作品的可能,诉争商标的注册损害了速某某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在先著作权。

经此,“大耳朵图图”注册商标的归属权终于尘埃落定。

时至今日,还有许多商标问题悬而未决。诸多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利益,对商标格外保护,围绕此发生的诉讼案件也接连不断。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争夺还会一直存在。

编辑:小薛